若名字有二字者,雖偏舉其中一字,亦避諱,稱為「偏諱」。《禮記·曲禮上》:「禮不諱嫌名,名不偏諱。」
名有二字,諱其一字。《梁書·卷七·皇后傳·太宗王皇后傳》:「父騫,字思寂,本名玄成,與齊高帝偏諱同,故改焉。」